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關于志愿者招募說明;報名申請者應仔細閱讀《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志愿者管理辦法》、《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志愿者守則》,認真填寫《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注冊志愿者登記表》,通過電子稿發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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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志愿者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為加強志愿者管理,規范志愿者注冊制度,吸引更多的熱心人士參與志愿者服務事業,根據《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廣東省志愿者管理辦法》,結合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等資源,自愿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注冊志愿者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在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注冊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愿者。
第二章 志愿者注冊 第三條 基本條件
注冊志愿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滿十八周歲以上各類成年人;或十六至十八周歲的社會人員,須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積極投身于社會公益活動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
(二)與所參加的志愿者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和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的意愿。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注冊機構的相關規定。
(四)根據自身愿望和條件至少選擇一個志愿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
(五)承認本管理辦法,接受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的管理。
第四條 注冊機構
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負責志愿者的注冊管理工作。
第五條 注冊程序
個人注冊程序:
(一)申請人直接到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提出申請或通過網絡等方式提出申請,填寫《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注冊志愿者登記表》(見附表)。
(二)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
(三)審核合格,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向申請人頒發“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志愿者守則”。
團體志愿者成員單位注冊程序:
(一)擁有10名以上志愿者的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群眾組織,派相應負責人直接到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提出申請或通過網絡等方式提出申請,并由該負責人組織統一填寫《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注冊志愿者登記表》(見附表)。
(二)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對團體志愿者成員單位情況進行審核。
(三)審核合格,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向團體志愿者成員單位頒發“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志愿者隊”牌匾或旗幟,向志愿者個人頒發“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志愿者守則”。
第六條 注冊號
為便于志愿者的統一管理,志愿者注冊后即獲得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統一使用的注冊號(即個人身份證號碼)。注冊號在記錄在志愿者本人的注冊檔案中,每名志愿者的注冊號永久使用。
第三章 志愿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權利
(一)參加志愿者服務活動。
(二)接受相關的志愿者服務培訓。
(三)要求獲得從事志愿者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要保障。
(四)就志愿者服務工作對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根據個人意愿,可申請取消注冊志愿者身份。
(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所賦予的權利。
第八條 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的相關規定。
(二)每名注冊志愿者每年參加志愿者服務時間累計不少于20小時。
(三)履行志愿者服務承諾,傳播志愿者服務理念。
(四)自覺維護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和志愿者個人的形象。
(五)不得以志愿者身份從事任何以盈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六)積極參加僑心基金會提供的各項活動和志愿者服務,完成已承諾的工作任務。
(七)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九條 志愿者服務
(一)志愿者服務是指志愿者服務社會公眾生產生活和促進社會發展進步的行為。
(二)志愿者服務范圍主要包括:敬老扶孤、助殘濟困、助醫助學、扶貧賑災、慈善文化、公益環保、應急救助等。
(三)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向注冊志愿者發布服務信息、提供服務崗位,志愿者按照相關要求開展志愿者服務。注冊志愿者也可按照相關規定自行開展志愿者服務。提倡具有相同服務意向和志趣愛好的注冊志愿者在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的指導下結成志愿者服務團隊開展服務。
第四章 志愿者的組織與管理 第十條 組織管理
(一)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是本組織權力機構及管理機構。
(二)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負責志愿者的注冊、志愿者工作的規劃、協調和指導。
(三)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志愿者的宣傳動員、注冊登記、管理培訓、考核評價、激勵表彰等制度。
第十一條 日常管理
(一)注冊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后,由服務對象或志愿者領隊提供志愿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等證明,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予以認定。服務時間為實際服務時間加往返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計量。
(二)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要建立健全注冊志愿者檔案管理系統,逐步實現網上注冊和管理,促進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注冊志愿者的培訓工作主要由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負責,培訓內容包括:志愿者服務的基本理念,志愿者服務相關技能、注意事項和基本要求等方面,提高志愿者的服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四)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落實和保障注冊志愿者個人的權益,關心志愿者的工作生活等實際問題。當注冊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幫助時,優先得到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和其他志愿者組織的服務。
(五)注冊志愿者可在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組織指導下參加管理工作,成為管理型志愿者。發揮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能動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徑。
(六)對無特殊情況,二年內不履行志愿者義務,不參加志愿者委組織的活動,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有權取消注冊志愿者身份。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的修改、變更、解釋權歸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
2018年1月8日
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志愿者守則
一、慈善志愿者精神: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參加慈善志愿者基本原則:自愿參與、量力而行、講求實效、持之以恒。
二、遵守慈善志愿者管理辦法,不得隨意濫用服務機構給予的工作權利或利用與服務對象的關系做非法、欺騙或謀求私利的活動。
三、慈善志愿者須遵守承諾,按承諾的時間和要求準時工作。若因故不能按時服務,應提前請假,以便負責人安排其他人代替。
四、維護團隊整體形象,不做損壞團隊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五、嚴禁慈善志愿者與服務對象或家屬做金錢或物質的交易,不得隨意接受服務對象的饋贈。
六、嚴守保密原則,未經服務對象同意,不得泄露服務對象的背景及資料;不得替服務對象簽署任何文件資料。
七、慈善志愿者不得向服務對象作宗教傳道的工作。也不可隨意攜非志愿者身份伙伴進入志愿者特許場合或進行服務。
八、不得酒后或帶病傳染參加慈善志愿者活動。
九、未經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批準,非醫務工作者不得隨意提供任何有關醫療方法、用藥的建議,或對服務對象的病況妄加評論及建議。
十、慈善志愿者須小心留意服務對象的自殺傾向和使用利器的意圖,不可帶給服務對象一切可能會用作傷害自己或他人的物件,如有懷疑應告知對方親屬或有關負責人員處理。
十一、慈善志愿者如遇緊急情況,須盡快通知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辦公室負責人或撥打110報警電話。
十二、慈善志愿者若要求暫停服務或終止服務,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有關負責人員。
十三、為維護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的聲譽和嚴肅性,慈善志愿者如違反上述紀律,辦公室可以批評、警告、勸退直至開除出僑心志愿者隊伍。
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
2018年1月8日
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注冊志愿者登記表
姓 名 | | 性別 | | 民族 | | 照 片 |
身份證號碼 | | 學歷 | |
工作(學習)單位 | |
聯系地址 | |
通訊方式 | 辦公電話 | | 移動電話 | |
| QQ/微信號碼 | | E - mail | |
希望服務時間 | □工作日 □周末 □寒暑假 □其它類型 |
可服務地區 | □廣東省內 □廣東省外 |
志愿者承諾詞 | 我愿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志愿者。我承諾:盡己所能,奉獻愛心;不計報酬,服務社會;遵守志愿者守則,踐行志愿者精神,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進步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 簽名: 年 月 日 |
志愿者 服務意見和建議 | |
審核意見 | |
備注:1、請您詳細填寫信息,以便開展活動聯系之用,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2、此表僅作為本會招募注冊慈善志愿者之用途,另可登陸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網站http://gdqxcf.com/查看相關信息。填妥表格后請寄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中路316號金鷹大廈5樓512室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或發送掃描件/照片至我會郵箱gdqxcsjj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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